精选项目
2026年度公告: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小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小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2603034)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静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小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解决全校师生用餐问题,给全校师生提供安全、卫生、可口的饭菜和干净整洁的就餐环境,学校拟聘请有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餐饮企业负责学校食堂供餐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小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市静安区共康小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且取得餐饮服务类、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等与承包内容相匹配的经营项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有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按照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
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信用信息 —“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
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和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未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企业( 企业信用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 查询);
投标单位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单位;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业主) 无违法、犯罪和失信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23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请潜在响应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转账截图)。购标人将上述文件发送至邮箱进行审核。购标人未提供上述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磋商文件(2)提供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3)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标书款;(4)标书费:600 元。未按规定获取文件的报价将被拒绝。响应人须保证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06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06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餐费标准:学生餐标(午餐)15 元 / 人,教师餐标(早餐 + 午餐):22 元 / 人。
服务期限:原则上,本项目服务期限不超过 3 年,采取一次招标,按年度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学校与中标单位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之后,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前,学校对中标单位服务进行履约验收,履约验收通过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中标单位履约验收未通过,则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招标结果也不再有效。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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