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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웃南京生物医药谷科创中心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厂房拆除回收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公告웃南京生物医药谷科创中心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厂房拆除回收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6
项目概况
南京生物医药谷科创中心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厂房拆除回收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6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SYJC-ZB-20260616
项目名称:南京生物医药谷科创中心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厂房拆除回收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拆除、覆绿费用最高不超过94万元,残值回收费用不低于154万元
采购需求:征迁红线范围内已补偿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的拆除以及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废弃物等的清运,场地覆绿,不包含苗木绿化及机器设备等。
合同履行期限:拆除工期为30天,拆除验收完工后由采购人另行组织文勘与地勘(工期预计为55天),完工后进行场地平整、覆绿施工,工期为1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上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供应商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同时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4)依据《关于做好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的通知》 (宁建建字[2019]303号)、《关于征收拆迁工程招投标注意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投标人须为宁建建字[2020]188号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信息名录”中的单位,否则必须提供与宁建建字[2020]188号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信息名录”中的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合作协议书。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6日14:00至2026年06月24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
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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