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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更新!天津市南港工业区恒河及轻烃项目配套管廊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更新!天津市南港工业区恒河及轻烃项目配套管廊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JT-2026-B-105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港工业区恒河及轻烃项目配套管廊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恒河西段管廊和恒河南段管廊。其中:恒河西段管廊以创业路海港路港北路管廊扩建工程(二期)管廊东侧为起
点,沿着安盛二路西侧向南至恒河公司西侧,西段管廊全长约252米;恒河南段管廊以南港六街管廊为起点,沿泰福道北侧向西至恒河公司南侧,南段管廊全长约350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港工业区恒河及轻烃项目配套管廊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港工业区恒河及轻烃项目配套管廊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投标资格并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3)总监驻场代表应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若提供职称证书应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6、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是指自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之日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算起,往前推3个月,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社会保险。若因投标人所在地域不同,社保部门可打印的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时间不符,需提供当地政府服务部门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并附有能提供的距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网络获取。文件售价800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具体详见本公告“七、其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七、其他
1.项目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南港工业区。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恒河西段管廊和恒河南段管廊。其中:恒河西段管
廊以创业路海港路港北路管廊扩建工程(二期管廊东侧为起点,沿着安盛二路西侧向南至恒河公司西侧,西段管廊全长约252米;恒河南段管廊以南港六街管廊为起点,沿泰福道北侧向西至恒河公司南侧,南段管廊全长约350米。监理工作包括本工程全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
3.计划监理服务期: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26年04月20日-2028年04月2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26年04月20日至2027年04月20日(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27年04月21日-2028年04月20日(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6.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3月18日到2026年3月24日16:00。
7.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3月18日到2026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8.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需携带下列所有纸质资料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2)网络获取: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将下列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并致电获取“投标单位登记表”和招标文件费电汇账户信息。
8.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2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8.3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8.4网络获取招标文件的,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提交资料的电子邮件中注明联系电话)提交合格资料的不具备获取招标文件资格。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夏经理15712992308
邮箱:zhaobiao733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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