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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文明印记——中国古代工艺文物精华展布展项目
2026年度公告:文明印记——中国古代工艺文物精华展布展项目
(招标编号:XZ-2026041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文明印记——中国古代工艺文物精华展布展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39.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博物馆。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展厅面积650平米,综合展线150延米。合同履行期限:1、展览设计及布展完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提供布展项目一年的免费上门保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文明印记——中国古代工艺文物精华展布展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文明印记——中国古代工艺文物精华展布展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1.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3.1.4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1.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后1个小时内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
行打印存档。
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的经办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获取。
注:未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0日14时30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手 机: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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