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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通告&望谟县金鼎·佳苑、金鼎·御府、金鼎·王母星河及金鼎·王母新城(阳光河岸、良佳苑地下车库、茗中花园、聚贤居)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通告&望谟县金鼎·佳苑、金鼎·御府、金鼎·王母星河及金鼎·王母新城(阳光河岸、良佳苑地下车库、茗中花园、聚贤居)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Y-GZ-QXNZ(WM)-2026ZB-045)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
一、招标条件
本望谟县金鼎·佳苑、金鼎·御府、金鼎·王母星河及金鼎·王母新城(阳光河岸、良佳苑地下车库、茗中花园、聚贤居)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为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望谟县金鼎·佳苑、金鼎·御府、金鼎·王母星河及金鼎·王母新城(阳光河岸、良佳苑地下车库、茗中花园、聚贤居)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望谟县金鼎·佳苑、金鼎·御府、金鼎·王母星河及金鼎·王母新城(阳光河岸、良佳苑地下车库、茗中花园、聚贤居)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提供此项,则界定为2025年5月至2026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提供此项,则界定为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投标人参加招标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期间未被禁止参加招标活动,期限届满(禁止期限截止日期应当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前)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8.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02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6日10时00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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