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最新招标:泗洪县高传天岗湖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塔筒+吊装)采购项目
2026年度最新招标:泗洪县高传天岗湖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塔筒+吊装)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泗洪县高传天岗湖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塔简+怕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符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山东泰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泗洪县天岗湖乡,项目容量不超过100MIW,机位数量16台,单机容量6250k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Ⅰ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泗洪县高传天岗湖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塔简+吊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泗洪县高传天岗湖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塔简+吊装)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应通过IS0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或以风机供货商为牵头方的联合体,并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应具备施工相应资质。
(二)对于招标范围内的吊装,要求投标人或其联合体单位,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2)特种工程(限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或通用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3、财务要求: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贰任万元,或等同金额外币。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已有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
对于招标范围内的吊装,要求投标人或其分包单位,提供近三年(不含本年度)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由牵头方(风机主机厂商或控股方)以联合体的名义提交招标人审核,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款。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10日17时00分到2026年07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联系招标人进行报名,报名时需说明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所需附件资料,报名审核通过后,联系招标人在线下获取电子版招际文件。
(4)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投标报名工作,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年投标资格。凡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已收取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5)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内容与范围:
1、风电机组设备供货,要求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电机组及相关服务和质保期服务。项目容量不超过100MW,投标机型总容量不应超过100MW。机位数量16台,单机容量6250kW。
2、与投标机型数量匹配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简(钢混塔),及其防腐含“北京三自”logo等相关标识喷涂、运输和相关服务。供货范围包括钢塔、混塔及相应附件;负责所提供的设备及材料,混凝土塔简段(含过波段)、钢塔段采购、催交、设备运输/倒运负责设备接货、卸车、交接、倒运、检验/验收、入库、保管、维护、安装、试验、调试等全流程工作,按需设置临时堆场,并承担上述全部费用。
3、吊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变顿器、地面控制柜等塔简基础平台设备安装、塔筒(包含混塔、钢塔、钢制转段等,机舱(含传动链)、发电机、叶片、轮毂吊装;
(2)塔简外部人梯、内部爬梯、助爬器、防跌落装置、塔筒接地连接(包含锚栓上锚板接地连接)、塔简交装平台、内饰件、电缆、风速仪、风向仪等的安装;
(3)机抢、塔简内(包括全部钢塔、混塔)电缆救设连接、电缆预留段连接、电气一二次设备施工安装至各控制及开关柜。
(4)吊装前的风机设备、叶片、钢塔、混塔(含钢制转接段)等设备的补漆、清洁工作。
(5)风机、塔简(混塔和钢塔)、塔筒钢平台(含临时)、变频器、地面控制柜设备的现场卸车(钢塔卸车所需吊带由山投标方自备)、建档、保管、看护,设备临时堆放场的使用与维护。包括项目所有风力发电机分批次的机舱、发电机、轮载、叶片、控制柜(变频器)、钢塔、螺栓、混塔设备(含钢制转接段)、转接段锚栓螺母及垫片等所有风电设备的卸车和集装箱的掏箱及清点工作,及抵运风电场现场的风电设备的保管及风机、钢塔包装物的统一收集、堆放和保管及需返还厂家工装的装车。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各部分技术文件/规范书,并以技术文件/规范书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及工期要求:
风电机组设备预计在.2027年6月完成交货。最终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为准(招标人提前二个月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初步似定的交货期,并提供自已的交货进度具体方案。
塔简:预计在.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交货。
吊装:初步拟定于2027年2月20日完成全部准备工作,于2027年7月20日完成全部风机安装。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无论主吊何时进场,吊装施工总日历天不变。具体工期及进度要求以招标文件各部分技术文件/规范书为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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