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最新招标: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矿山综合利用骨料提质增效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6年度最新招标: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矿山综合利用骨料提质增效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唐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矿山综合利用骨料提质增效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矿山综合利用骨料提质增效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唐县公司
2.3建设内容:增加筛分系统,同时利用石灰石预均化库与西侧护坡之间高差(约15米),随地势建设40-80mm块储存堆棚。
要求在矿山输送皮带机(02.15)与入石灰石预均化库皮带机(05.01)处,增加筛分系统(包含振动筛及配套的收尘、提升机、皮带机等)。可筛分出3个品种0-7(10mm、7(10-40mm40mm以上.0-7(10)mm物料既可以进入石灰石预均化库,也可以实现落地销售7(10)-40mm物料既可以进入石灰石预均化库,也可以经进入现有的骨料线皮带机;40mm以上物料既可以进入现有的骨料线皮带机,也可以实现落地进入堆棚销售。现有骨料生产线系统保持功能不变,与上述新增筛分系统之间可实现切换。
2.4招标范围矿山综合利用骨料提质增效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将运行良好的整套处置系统交招标人整体接管,并提供专业培训、技术指导等相关服务。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8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勘察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设备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质保期: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机械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备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未被金隅集团列入黑名单企业,若在开标、评标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任一阶段发现投标人列入金隅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则取消其参标资格或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出具承诺书;
(2)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如联合体投标,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4)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如联合体投标,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出具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三家单位。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提供近1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近1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必须符合人员清单等);(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说明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1日至7月27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设计资质证书、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证明资料、设计负责人证书证明资料、施工负责人证书证明资料。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对以上内容分别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信誉要求、近1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近1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必须符合人员清单等)及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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