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公告)南芬城区亮化照明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南芬城区亮化照明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芬城区亮化照明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南芬城区亮化照明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1月13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F20241223001
项目名称:南芬城区亮化照明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32212元
最高限价:232212元
采购需求:南芬城区亮化照明工程项目等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日内完成(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0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0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售价:3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月13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由评委会审定。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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