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河南省 洛阳龙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景区迎宾大道至大石门区域道路栏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 洛阳龙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景区迎宾大道至大石门区域道路栏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H2026-14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龙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景区迎宾大道至大石门区域道路栏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7.93万元,招标人为洛阳龙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洛阳龙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景区迎宾大道至大石门区域道路栏杆采购项目,共计采购栏杆总长约4300米,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的采购、安装、验收、质保期内外服务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使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龙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景区迎宾大道至大石门区域道路栏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龙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景区迎宾大道至大石门区域道路栏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果供应商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以骗取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提供承诺书,内容格式自拟;若提供截图,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1)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洛阳龙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景区迎宾大道至大石门区域道路栏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6-148
2、项目名称:洛阳龙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景区迎宾大道至大石门区域道路栏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限价单价:251.00元/米,暂计4300米;总价暂定:1079300.00元,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据实结算。
最高限价:1079300.00元
1 洛阳龙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景区迎宾大道至大石门区域道路栏杆采购项目 1079300.00元,单价251.00元/米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龙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景区迎宾大道至大石门区域道路栏杆采购项目,共计采购栏杆总长约4300米,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的采购、安装、验收、质保期内外服务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使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供货、安装及整体交付。
6.4交货地点:龙门石窟东北服务区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6.5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6.6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6.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为一个标段,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果供应商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以骗取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提供承诺书,内容格式自拟;若提供截图,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04日至2026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
3、方式:现场获取:
(1)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4、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0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0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热点信息
-
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区禧润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入围项目受秦皇岛市抚宁区禧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秦皇岛市抚宁区...
-
新疆阿克苏市第五高级中学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公告(招标编号:2026-JZXC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