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北京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食堂吊顶更换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食堂吊顶更换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6080250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食堂吊顶更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38万元,招标人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原有老旧吊顶及龙骨拆除、成品设施防护、全新吊顶及龙骨安装、配套设施复位重装、通风系统深度清洁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食堂吊顶更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食堂吊顶更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2022年施工集中采购定点供应商名录内,且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建造师(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且磋商有效期内未被暂扣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5)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6)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况;
(8)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成交,成交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9)不得存在或由财政部门认定存在参与采购人以往采购项目中: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行为;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行为;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行为;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行为
(10)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领取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200元(现金)。地点:北京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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