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资讯: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及其扩建项目设备结算审核竞争性磋商公告
资讯: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及其扩建项目设备结算审核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 2025-05-29
项目概况
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及其扩建项目设备结算审核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JS-2025-SBJS-001
项目名称: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及其扩建项目设备结算审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如有):折扣系数限高1。
采购需求:对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及其扩建项目提供设备采购、安装及使用过程中的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1.设备采购合同、发票、验收单据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审核;2.设备安装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合理性分析;结算金额与合同约定、实际使用情况的匹配性核查。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请于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的将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于资料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及“文件费支付凭证”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13点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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