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生活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生活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SSC‑2026ZB‑05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26.00万元,招标人为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生活物资采购标包一;
(002)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生活物资采购标包二;
(003)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生活物资采购标包三;
(004)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生活物资采购标包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生活物资采购标包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标包中带有食品类产品的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表;投标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表。
3.2标包中带有食品类产品的供应商相关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002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生活物资采购标包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标包中带有食品类产品的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表;投标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表。
3.2标包中带有食品类产品的供应商相关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003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生活物资采购标包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标包中带有食品类产品的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表;投标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表。
3.2标包中带有食品类产品的供应商相关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004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生活物资采购标包四)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5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11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09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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