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档案整理、归档服务
2025年度资讯: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档案整理、归档服务
云南省 2025-06-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档案整理、归档服务的招标人为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档案整理、归档服务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按照国家、档案行业现行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完成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约1500卷(暂估数量)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工作服务,为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做准备。
2.3 招标内容:对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项目从申报到建成投产(使用)全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进行分类、立卷、案卷排列、编制案卷目录、案卷上架,使之有序化并形成工程项目档案,以及完成相应档案的数字化工作。
2.4 服务期限及要求:合同签订后,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为止。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档案整理进度要求,保障服务工期要求。
2.5 服务地点: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指定的办公地点(配置办公桌椅、电源)。
2.6 项目服务质量及效果要求: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档案管理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或《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告知书》,且备案服务范围包含档案整理及档案数字化。
3.3 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关联关系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网站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投标人须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档案管理及数字化加工工具等全部软件为正版软件(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2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时,将5.1中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件)、标书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开票信息等重要信息。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5.4本项目招标文件费支付方式:现金或投标单位公对公转账,其他方式不支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4日10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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