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刑事执行实训室提升改造项目
2025年度资讯: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刑事执行实训室提升改造项目
河南省 2025-06-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警院项目采购-2025-9
2.项目名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刑事执行实训室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606000.00元,最高限价606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刑事执行实训室提升改造项目 606000.00 606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刑事执行实训室提升改造项目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建设两个现代化实训室,提升教师和学生实训环境。通过该项目建设,推动刑事执行专业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实训教学新模式,提高教学质量。通过对刑事执行实训室的提升改造,使得实训室具备智慧智能管理等为一体,使得实训室在未来较长时间中保持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对刑事执行实训室的提升改造,为刑事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以及相关专业提供校内实训场所;
5.2磋商范围: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成;
5.4质保期:3年;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个标段;
5.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5.8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开标当日];(采购人,代理机构查询)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法人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4日 9:00 至 2025年6月10日 17: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件方式发送;
3、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资料包括:
(1)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后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注:1.请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按顺序整理好并以PDF格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2.供应商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后请致电并告知代理机构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及文件领取登记表,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3.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6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6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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