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辽宁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人员用餐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6最新招标信息:辽宁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人员用餐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BID2-330-202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人员用餐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7.6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人员用餐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人员用餐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人员用餐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9)潜在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10)技术含量较高的集中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
(11)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或注册地址相同的关联关系。
(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3)投标人须在行业内经营期1年以上,无食品安全事故,并且无违法违规记录;
(14)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
(1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3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0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文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400元),售后不退不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人员用餐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3.招标内容为切实加强食堂主副食原材料采购环节控制,合理降低和压缩原材料采购成本,不断提高原材料品质,确保食材原料进货食用安全,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为甲方食堂采购配送食材的供货资格投标单位。
4.合同履行期限:3年,开始时间以最终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5.中标人数量:1家。
6.(1)本项目采用基准价*下浮比例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基准价*100%,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基准价确定方式:按照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价格信息中的当日超市零售价格确定。
(2)估算金额,以实际采购结算为准。
(3)个别单品招标人有权另外单独采购。
二、其他
采购需求:为切实加强食堂主副食原材料采购环节控制,合理降低和压缩原材料采购成本,不断提高原材料品质,确保食材原料进货食用安全,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为甲方食堂采购配送食材的供货资格投标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其他要求:3年,开始时间以最终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项目所在地:甲方食堂设置地址,即食材原材料配送目的地
中标人数量:1名
合同估算价:157.68万元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马工 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热点信息
-
公告:2026-2027年度天桥街道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所运营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007326Z-...
-
公告: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高值耗材配送平台遴选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CSD-2026-A-8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