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临川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电子化不见面
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临川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电子化不见面
地区:江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LCSWCG-2026-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临川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临川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总预算金额350万元/年。本项目分为2个包,包1包含鲜冻禽畜肉类、蔬菜及豆制品类、水果类、鲜冻水产类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82万元/年,包2包含粮油干货类、蛋奶制品类、食堂耗材类、调味品类食材和耗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68万元/年。 投标人应按本项目对应包号分别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方式,投标折扣率须符合采购预算控制要求。投标折扣率仅作为结算计价依据,不作为固定合同金额;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验收数量、约定基准单价及中标折扣率据实结算,各包件及项目总结算金额均不得超过对应采购预算。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一年止。(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采购合同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1.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2.实际累计采购金额达到本包件预算金额上限。合同终止后,已完成供货且验收合格的货品款项,按实际发生验收合格的金额结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分为2个独立采购包,各包件是否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明确如下:
(1)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仅允许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大型企业不得参与。
(2)包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均可参与投标;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本文件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覆盖本包件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食品品类,且仅限供应自产食品;食用农产品须符合食品安全溯源及检疫相关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台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于崇瑞
在线咨询: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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