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钢厂村林下经济种养殖提升与林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钢厂村林下经济种养殖提升与林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钢厂村林下经济种养殖提升与林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会泽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钢厂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总投资为35000万元、自筹资金1000万元,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钢厂村林下经济种养殖提升与林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编号:TRGL-ZB2026-53
2.2建设地点:会泽县驾车乡钢厂村。
2.3建设规模:我司规划以“立体开发、循环共生”为理念,构建“林下种植+生态养的产业模式:其中林下种植板块将重点培育万亩新品杜仲,生态养殖板块将划定专属区域发展生态跑山鸡,依托林地自然禀赋开发合规生态研学等项目,最终形成“种、养、产、游、研”一体化循环产业链。第一期:建设生态农庄,预计占地30亩;养殖样板和养殖项目围网,预计占地1万亩。第二期:新建四个院和星空酒店。第三期:新建露营地、骑行道与徒步道和涉猎场。第四期:新建景观平台和玻璃道。第五期:新建专业化孵化厂,预计占地20亩;新建鸡加工厂预计占地30亩;新建杜仲加工厂预计占地100亩。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4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2.4.1项目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5000.00万元,工程总投资33859.5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27812.54万元,本次第一期概算投资为16000万元,建安工程费为11500万元。2.4.2资金来源:35000万元、自筹资金1000万元,落实情况:已落实。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峻工试验)、试运行等,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包含且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5.1工程设计范围及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计服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成果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配合甲方组织的有关设计的所有专家论证会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
发包人报批报建、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合格意见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相关部门需提供的有关工作内容,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具体以合同委托内容为准)。
2.5.2施工及采购范围及要求:按照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助发包人办理设计施工总承包各阶段的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项目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施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具体以合同委托内容为准)。
注:本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及各附属专业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相关费用。2.6计划工期:260日历天(含设计服务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期时间)。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其他相关部门关于设计方面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阶段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规定、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施工质量及资料达到国家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2.8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本项目设置一个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202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无在建项目并提供书面承诺,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202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中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所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是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设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配备相关专业人员。
3.4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若成立不满足上述年份要求的,按成立的年份提供;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本条款所述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注:(1)审计报告需包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签章页;
(2)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全部成员)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交对应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对应承诺)。(财务要求以此要求为准);3.5信誉要求:
3.5.1(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
动;(3)投标人配备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上述3条信誉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若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信息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在开标时的查询结果为准。3.5.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人民法院生效判
3.5.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4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处罚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5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交履约担保等严重违约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农民工工资支付:执行《云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8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09日—2026年10月14日
4.2.1现场报名: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介绍信(原件)于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17时00分前到云南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2网上报名于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17时00分前将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联系方式(注明项目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事由名称+公司名称,代理公司检查报名资料无误后会将《报名表》回传给投标人,请投标人填写《报名表》后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公司指定邮箱,并支付报名费(支付凭证与报名表一同回传)后方视为最终报名成功。
公对公汇款,请提供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2.3标书费:1200元/份,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30日上午09:30分,地点为:云南省。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于崇瑞
在线咨询: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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