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华宁县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部分-全过程造价咨询
2025年度:华宁县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部分-全过程造价咨询
云南省 2025-06-09
华宁县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部分-全过程造价咨询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华宁县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部分-全过程造价咨询 的潜在磋商申请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9日下午15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GBHN[2025]18-2号
2.项目名称:华宁县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部分-全过程造价咨询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5.00万元
5.最高限价:85.00万元
6.采购内容:完成华宁县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部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阶段:完成项目在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造价跟踪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协助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中造价条款的复核、修订,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审核、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设计变更、新增工程综合单价、工程签证等资料的审核及造价控制,工程索赔(如有)资料的收集及处理等。
(2)竣工阶段:按照项目承包合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及相关管理要求,完成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主要包括对工程结算造价文件进行查证、分析、验算、核对、确认并出具相关审核报告,配合本工程各级政府部门的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
(3)竣工决算阶段:根据竣工决算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完成竣工决算及其他的相关工作。
(4)其他:与项目相关的造价控制及跟踪管理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执行,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注:具体以发包人实际需求为准,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7.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华宁县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部分涉及7个灌片,分别为雨勒冲灌片、矣则河灌片、白龙河灌片、核桃冲灌片、邑格冲灌片、恩永泉灌片、甫甸灌片。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提水主管12条,总长25.032km。输水主管道1条,总长2.08km。新建配水干管20条,总长70.312km。配水支管总长117.828km,修缮渠道加盖板长14.02km,修建分水口19个,修建分水池19个。修建泵站13座;修建泵房9座。新建蓄水池45座,分别为新建300m³蓄水调节池2座,新建300m³蓄水调节池(矩形)1座;新建200m³蓄水调节池4座,新建200m³蓄水调节池(矩形)3座;新建100m³蓄水调节池3座,新建100m³蓄水调节池(矩形)3座;新建50m³蓄水调节池29座。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5429.53万元。
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审计审定完成(具体按发包人实际要求完成本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工作),各类成果资料提交时间满足发包人需求。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10.项目地点:华宁县宁州街道、盘溪镇、华溪镇。
11.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
12.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磋商申请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发包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②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磋商申请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0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因新成立无法开具纳税证明的,应提供证明文件或说明;
②提供磋商申请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0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因新成立无法开具纳税证明的,应提供证明文件或说明;
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水利工程专业或土建工程专业或土木建筑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5年 06月 09日至2025年06月 16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请持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采购文件。
2、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请将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获取时提供)、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在正文备注XX单位, XX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开票信息)我公司审核资料齐全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至报名登记的邮箱。
3、售价:¥12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 19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6月 19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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