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10发布:《鄂尔多斯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及相关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10发布:《鄂尔多斯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及相关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2025-01-10
受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鄂尔多斯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及相关法律服务供应商,凡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PZB-2025-001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及相关法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
1 《鄂尔多斯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及相关法律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00000.0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须附扫描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1月17日到内蒙古东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1月17日09时00分-17时30分整;
2、报名所提供的资料(可邮箱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一份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报名联系信息表((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经确认后并缴纳采购文件费视为报名成功,未经报名进行投标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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