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热点:石龙镇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025年度热点:石龙镇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广东省 2025-06-11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石龙镇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预算
(人民币 元)
1 石龙镇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1(项) 请参阅《采购需求书》 3,200,000.00
本项目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购包1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按照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按照投标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按照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有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8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或以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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