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浦发银行重庆分行自助设备运行维护及现金清分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浦发银行重庆分行自助设备运行维护及现金清分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市 2025-06-12
招标公告
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招标人)委托,就浦发银行重庆分行自助设备运行维护及现金清分外包项目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浦发银行重庆分行自助设备运行维护及现金清分外包项目(招标编号:SPDB-830-ZH-2025FW001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浦发银行重庆分行自助设备运行维护及现金清分外包项目。
2.2项目概况:招标方所辖现金类自助设备进行清机加卸钞;对回笼现金、当地人民银行调缴现金,在固定区域内完成流通币和残损币的清分。
2.3招标内容:
1)自助设备运行维护:对招标方所辖现金类自助设备进行清机加卸钞,并完成取吞没卡、业务性故障排除、安全检查、打印凭条更换、配合专业维修人员检修升级、设备外表清洁等日常维护。自助设备运维操作符合招标方要求。
2)现金清分:对回笼现金、当地人民银行调缴现金,在固定区域内完成流通币和残损币的清分,并按要求捆扎后与现金中心工作人员完成交接。现金清分质量达到人行标准。
2.4采购家数:1家。
2.5服务期:2年,以合同签订时间起算。
2.6服务响应时间:现金自助设备进行运行维护,每台设备服务间隔时间不能超过T+15天;当日收到需清分现金,当日必须清分完毕。
2.7服务地点:重庆范围内。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预算金额1982400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2投标人提供服务团队中的现金清分人员须持有“货币防伪业务培训效果测评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3投标人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接过地市级(二级分行)及以上银行业或其他金融机构类似服务(包含自助设备运维、现金清分服务)项目业绩。
注:1、自助设备运维、现金清分服务业绩分别单独提供或在同一合同同时体现均认可。
2、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4年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2022年6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2022年6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提供三张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2022年6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2022年6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
2)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1-7条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6 月 12 日至2025年 6 月 18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
(3)招标文件费缴费回执单扫描件或截图;
(4)《文件领取表》。
2、缺少上述任意资料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4.2 招标文件发售:人民币 500 元/套 (售后不退)。
4.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4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5年 6 月 19 日10:00时前以电子邮件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质疑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 年 7 月 8 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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