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招标资讯 : 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班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招标资讯 : 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班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班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班车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040,550.00元 (含税)。
招标范围:拟选定一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员工通勤大巴车、甲方场地内循环路线班车及甲方临时租车服务。(具体要求见第五章用户需求)。
服务地点:珠海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2025年8月1日—2028年7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除招标公告有特殊说明外,必须为投标人本级单位所提供,上级或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及其他相关资料均不予认定)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要取得总公司的唯一投标授权,授权书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与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2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成立时间不得少于5年,实缴资本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
(如为事业单位,指开办资金。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实缴资本以总公司的为准。实缴资本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需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车辆应当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证》。
3.4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并完成过3项或以上累计年业绩金额不低于600万(含)人民币业绩合同(业绩内容应包含班车服务类似经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①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合同时间内任意一次付款结算发票及发票查验结果截图作为有效证明文件,且该发票时间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②合同中不能体现合同金额的: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发票金额或结算单据金额为准(结算单据可为有甲方盖章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或报账单或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
③“累计年业绩金额”指的是1年的协议金额,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是协议期超过1年的服务协议,则要求换算平均每年的服务金额再进行累计。
④分支机构投标的,仅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
3.5车辆及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自有营运车辆40台或以上,提供《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40名或以上。
注:①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信息清单(车辆行驶证单位名称、车辆类型、品牌、型号、座位数等),并盖公章。
②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没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以评审当日招标代理查询为准,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没有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采购(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投标人在招标人或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供应商/承包商库中未处于禁用状态。(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须将以下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同时注明报名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至邮箱,待审核通过方可进行汇款,并将转账凭证回传,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全部资料后发出电子招标文件。
提交资料如下: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扫描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格式自拟);
(5)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车辆应当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证》;
(6)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并完成过3项或以上累计年业绩金额不低于600万(含)人民币业绩合同(业绩内容应包含班车服务类似经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①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合同时间内任意一次付款结算发票及发票查验结果截图作为有效证明文件,且该发票时间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②合同中不能体现合同金额的: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发票金额或结算单据金额为准(结算单据可为有甲方盖章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或报账单或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
③“累计年业绩金额”指的是1年的协议金额,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是协议期超过1年的服务协议,则要求换算平均每年的服务金额再进行累计。
④分支机构投标的,仅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
(7)车辆及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自有营运车辆40台或以上,提供《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40名或以上。
注:①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信息清单(车辆行驶证单位名称、车辆类型、品牌、型号、座位数等),并盖公章。
②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 7 月 1 日9时30分-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7 月 1 日10时00分。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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