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长春市轨道交通3、4、8号线残疾人升降平台维保项目(2025年-2028年)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长春市轨道交通3、4、8号线残疾人升降平台维保项目(2025年-2028年)招标公告
吉林省 2025-06-16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A-BFJL-DL-202504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3、4、8号线残疾人升降平台维保项目(2025年-2028年),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3、4、8号线残疾人升降平台维保项目(2025年-2028年)。
2.2 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包括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孟家屯、长影世纪城站及解放桥站、卫星广场站换乘车站共计四座车站9台残疾人升降平台设施;4号线长春站北、北亚泰、伪满皇宫、东新路、吉林大路、公平路、海口路、浦东路、威海路、北海路、职业学院、世荣路、南环城、宜盛街、福祉大路、天青路、天普路、前十里堡、天新路共计19座车站48台残疾人升降平台设施;8号线共计10座车站 21台残疾人升降平台设施:以上各站残疾人升降平台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服务期:(1)3、8号线及4号线(长春站北站-宜盛街站)为2025年10月1日-2028年9月30日,合计36个月;
(2)4号线东新路站为2025年8月1日—2028年10月31日,合计39个月;
(3)4号线(福祉大路站-天新路站)为2026年6月6日—2028年9月30日,合计848天;
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2.5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中含:电梯安装(含修理)或电梯制造(含修理))或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1.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是否有效,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
3.2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轮椅升降平台或相似设备安装或维保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6日至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建筑业资质可提供与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法人授权书原件1份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7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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