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招标资讯 : 国家税务总局凌海市税务局2025年购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2025招标资讯 : 国家税务总局凌海市税务局2025年购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凌海市税务局2025年购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5.8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凌海市税务 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凌海市税务局2025年购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凌海市税务局2025年购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凌海市税务局2025年购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 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7日08时00分到2025年06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 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须提供)。
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7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7日14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热点信息
-
最新招标公告:秦皇岛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分拣机器人采购 河北省 2025-06-17 秦皇岛烟草...
-
最新招标公告:辉县市水环境问题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河南省 2025-06-17 项目概况辉县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