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长春市南关区第三幼儿园食堂食材原料采购项目
2025年度资讯:长春市南关区第三幼儿园食堂食材原料采购项目
吉林省 2025-06-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第三幼儿园食堂食材原料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包括:肉类、蛋禽、水产、蔬菜类、粮油、干调、水果、牛奶等,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98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0,以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示的《长春市主要粮油副食品零售价格检测表》的价格为基准,用折扣系数报价;
供货地点:长春南关区;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发生合同终止条款事项,不予续签;
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5. 投标人具有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未达到起征点无需缴税的,由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发送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将获取文件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邮件回复要求,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发送以下文件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
文件费:5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7月14日13点00分 (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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