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热点/资讯】新疆乌分联通食堂2025年—2026年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热点/资讯】新疆乌分联通食堂2025年—2026年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5-06-23
本招标项目新疆乌分联通食堂2025年—2026年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MX-ZHWY-202517(GZ)),招标人为成都通发众好物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为招标人提供新疆乌鲁木齐市联通公司食堂所需的禽畜肉、蔬菜、干杂副食类货物的采购、运输、配送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预估采购规模:含税金额1100000.00元。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合同有效期: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止,如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供应商考核不合格则重新进行采购。
1.5供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津路666号联通公司。
1.6最高投标限价:100%(折扣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主体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2发票开具要求:投标人须承诺结算时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经营状况具备可持续性,不存在履约风险。(提供承诺书)。
2.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结果为准)
2.5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黑名单要求:严禁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的禁入型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提供承诺书)
2.8投标人须承诺以下内容:(提供承诺书)
2.8.1投标人须提供优质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人保证供货货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2投标人应建立严格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种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相关内容,必要时可查;
2.8.2投标人须提供食品安全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所有供货食材食品在配送前必须自行查验(如:有效期、包装、检验检疫合格证等);2供货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3提供食材/品的正规票据、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4自行承担所配送食材/品的安全责任。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2.8.3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接受配送对象的工作日和临时配送需求,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
2.8.4投标人须进行廉洁承诺。
2.9证书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食品销售)备案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6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招标文件费用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支付,不接受个人转账,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4.3特别说明:1)为提升招投标营商环境,减少供应商的车马劳顿,我司特推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服务,但基于新注册用户需要一定的审核时间,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必须要在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完成注册及资料提交,否则造成逾期报名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所提供资料须保证真实有效,否则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09时00分。(本次招标接受邮寄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递交地点。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并原路寄还给投标人(运费到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确保邮寄袋或箱子的密封性。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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