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热点/资讯】红塔集团玉溪卷烟厂厂区道路周界及物流中心灵秀原料库区视频监控摄像头完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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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2025-06-23
红塔集团玉溪卷烟厂厂区道路周界及物流中心灵秀原料库区视频监控摄像头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塔集团玉溪卷烟厂厂区道路周界及物流中心灵秀原料库区视频监控摄像头完善项目,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2.2 项目规模:/。
2.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为(含税)173万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出资比例:100%。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招标范围:在物流中心灵秀库区二库区、三库区(副产品1至18仓除外 )、四库区、五库区共 95 幢仓库以及玉溪卷烟厂红塔厂区、灵秀厂区、凤凰厂区厂区道路及周界等无摄像头覆盖的区域新增视频监控摄像头并接入玉溪卷烟厂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玉溪卷烟厂厂区道路周界及物流中心灵秀原料库区安全管理。具体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2.8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含软件)及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因招标人原因不具备供货、安装条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2.9质保期: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2个月,自项目验收合格且完整交付招标人之日起计算。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提供近两年(2023-2024)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且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中不能有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提供说明)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
3.1.6其他资格要求:
(1)人员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
3.1.7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1.2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授权委托时)。获取招标文件。
4.1.3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资质证书(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注:未在条款4.1.1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将完整、有效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的,视为逾期获取,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方式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为避免迟到,请投标人务必携带身份证并尽量提前到达,晚于投标截止时间进入指定会议室的投标将被拒绝接收。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5年7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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