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中国民航大学宁河校区智慧校园弱电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 2025-06-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B2025-351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宁河校区智慧校园弱电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民航大学宁河校区智慧校园弱电系统运维服务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学校通知进驻之日起三年,预计2025年8月进驻,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三年服务期内,二期西地块预计于2026年投入运行,东地块预计于2027年投入运行,待东地块投入运行后,二期工程建设将全面完工,本项目即刻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3.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8日 至 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1>邮件获取:(a)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标书款”,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b)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邮箱(c)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报名信息。 <3>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开标现场通过资格审查,提交文件时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报名后如放弃响应,请将《放弃响应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响应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售价:¥50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204万元/年(人民币);
2.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4万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人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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