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保康县楚通客运有限公司智能洗车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保康县楚通客运有限公司智能洗车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省 2025-06-30
招标人保康县楚通客运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KCX-CGZB-2025014
2、项目名称:保康县楚通客运有限公司智能洗车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最高限价(万元):20.00
5、采购需求:
(1)供货地点:保康县城关镇
(2)采购内容:采购自动通过式洗车系统一套,包括供货、安装(含土建施工)、调试、人员培训及售后维修等。(具体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含土建施工)、调试、人员培训,确保正常使用。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 0 元
3、方式:报名表、授权委托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按照报名表格式要求详细填写相关信息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按报名表信息发送电子版谈判文件,未盖章扫描的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按报名表信息发送电子版谈判文件,未盖章扫描的不予接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 年 7 月 8 日 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 年 7 月 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5 年 7 月 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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