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西山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控规勘误、村规监督评估等技术服务
2025年度资讯:西山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控规勘误、村规监督评估等技术服务
云南省 2025-07-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山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控规勘误、村规监督评估等技术服务
2、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3、预算金额: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4、采购范围:(1)西山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根据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的相关要求,摸底西山区全域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诉求,结合文件明确的城镇开发边界可局部优化的情形,以及全区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和规模的统筹情况,形成调整建议方案,逐级汇报讨论决策,最终形成西山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成果,按程序报批、入库。(2)控规勘误:依据控规勘误的相关要求,结合西山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勘误需求,以调整地块所在的街坊为单位,完成5次控规勘误调整,取得批复并完成入库。(3)村规实施评估:根据村庄规划实施评估的相关要求,结合西山区实际,完成1次实施评估,并通过西山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部门和专家审查。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1)西山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90日历天,并以省、市要求时间节点为准。
(2)控规勘误:每次勘误60日历天内完成批复。(3)村规实施评估:实施评估60日历天内完成审查。
6、质量要求:(1)西山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根据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成果数据汇交要求,形成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成果,包括矢量数据及文档材料。(2)控规勘误:根据详细规划电子成果入库标准,形成控规勘误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文件、数据库。(3)村规实施评估:根据村庄规划实施评估指南要求,形成评估成果,包括评估报告及附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若无法提供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本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依法免缴的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
(6)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 2025 年 07 月 02 日至 2025 年 07 月 08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1)现场获取: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邮箱获取: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扫描件发送到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8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4日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4日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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