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汕头市濠江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学辅助性工作服务项目
2025年度资讯:汕头市濠江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学辅助性工作服务项目
广东省 2025-07-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代理编号:04-17-04A-2025-D-F-E15784
2、项目名称:汕头市濠江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学辅助性工作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确定一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4类教学辅助性服务,根据招标人具体服务需求,由中标人派驻服务人员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协助招标人完成各类辅助性服务,服务人员总人数24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4、预算金额:1760812.03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1个月/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采购文件项目概况内容,填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该项不可以承诺函形式进行响应)
5)投标人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函等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濠江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学辅助性工作服务项目):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濠江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学辅助性工作服务项目):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等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8日,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现场不接受现金领取,请以转账进行招标文件的领取(具体详见“七、联系事项”中的账号),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2、未按本公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热点信息
-
2025年度资讯:13个水质净化厂的物业服务项目 海南省 2025-07-01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
-
2025年度资讯:惠民县消防救援大队执勤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山东 202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