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金宇大路南(隐秀长春)住宅、商业项目案场物业服务
2025年度资讯:金宇大路南(隐秀长春)住宅、商业项目案场物业服务
吉林省 2025-07-03
一.招标条件
受长春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宇大路南(隐秀长春)住宅、商业项目案场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宇大路南(隐秀长春)住宅、商业项目案场物业服务;
2.2项目规模:营销中心建筑面积8300㎡;
2.3服务期:2025年7月31日至2028年6月30日,起始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服务地点:长春市;
2.5服务内容:金宇大路南(隐秀长春)住宅、商业项目专项服务范围:展厅、办公区、相关展示区及绿化区域;礼宾:车场形象展示、停车指引服务;客服:审客服务、水吧服务;保洁:相关展示区及绿化区域清洁服务;增值服务:会议服务等;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服务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三.招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物业管理的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网上获取,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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