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最新@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发行资产证券化、债券产品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最新@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发行资产证券化、债券产品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JL-YC2025-0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发行资产证券化、债券产品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500 万元,招标人为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包 1: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报债券产品不超过 30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产业基金投资、股权投资、自有资金置换、项目建设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发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5 年,包含但不限于科技创新债、永续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融资工具以及交易所、银行间协会等其他债券产品,申报产品以发行人实际需求为准,根据资金需求分期发行。
包 2: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申报资产证券化产品不超过 30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建设等,发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20 年,包含但不限于公募 REITs、持有型 ABS、类 Reits、CMBS、应收账款及供应链 ABS 等,申报产品以发行人实际需求为准,根据资金需求分期发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发行资产证券化、债券产品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包 1);(002) 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发行资产证券化、债券产品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包 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发行资产证券化、债券产品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包 1))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彩色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须包含证券承销。(提供证书彩色复印件)
3.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各方)须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内,且为主承销商。(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各方)在 “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会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不得超过 2 家。具体要求如下:
(1) 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销的份额、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上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资料如果存在有效期规定的,其证件有效期如果过期视为无效。
(002 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发行资产证券化、债券产品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包 2))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彩色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须包含证券承销。(提供证书彩色复印件)
3.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各方)须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内,且为主承销商。(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各方)在 “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会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不得超过 2 家。具体要求如下:
(1) 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销的份额、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上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资料如果存在有效期规定的,其证件有效期如果过期视为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7 月 3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 年 08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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