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最新@商会大厦小区阳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最新@商会大厦小区阳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会大厦小区阳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商会大厦小区业主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会大厦小区阳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HBZZ-ESZB-25025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商会大厦小区项目概况表
序号 项目 基本情况
1 小区名称 商会大厦小区
2 地址 恩施市金子坝街道金龙大道中段
3 占地面积 46434.8平方米
4 建筑面积 166860.01平方米,其中,住宅92353.5平方米,商业楼37746.25平方米,停车场31103.01平方米,服务用房293.89平方米
5 总栋数 9栋(含2栋写字楼)
6 总户数 898户(住宅694户,商业204户)
7 小区进出口 道闸2个,行人出口7个
8 绿地面积 13000平方米
9 化粪池数量 2个
10 污水井雨水井数量 74个
11 电力变压器 10千伏专变9台
12 垃圾亭 1个
13 水泵数量 若干
14 电梯数量 30台
15 消防设施 正在按程序更换
16 公共照明设施 齐全
17 监控设施 218个,基本覆盖
18 避雷设施 齐全
19 露天停车位 82个
20 地下车位 685个
2.5预算金额:小区支出预算由业委会据实按年度以收定支执行,年度支出预算为1850000元(包含保洁、保安、水电工、绿化保洁费、消防维保、电梯维保及水电邮设备维修及能耗费,以及物业项目经理、办公室客服、办公、财务等费用),基础酬金在业主共有资金计划中,按照本小区业主共有资金,综合考评达到75分以上,90分以下,小区实际支出金额5%计算。奖励酬金在业主共有资金计划中,按照本小区业主共有资金,综合考评达到90分以上,小区实际支出金额3%计算。
2.6最高限价:本项目为响应性报价,投标人对物业管理预算、基础酬金、奖励酬金支付比例及金额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
2.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信酬制物业管理模式,具有“三升一降”的制度优势,即提升了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信任度、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的满意度、物业费的收缴率,降低了物业管理矛盾的发生。
负责商会大厦小区房屋主体、公共部分的日常维护、管理、违建管理;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维护、运行(运营)协助管理;公共场地、道路、房屋建筑公共部分的清洁卫生、消杀、装修及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公共绿化的养护管理;安全护卫及公共秩序管理;智能化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管理;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充电管理;物业及物业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社区文化开展等工作。
2.8服务期限:5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可以根据满意度调查及考核结果选择续签合同或重新招标)。
2.9本项目住宅部分物业管理费:1.1 元/平方米/月,商业部分物业管理费:1.5 元/平方米/月,公共区域产生的所有收益均由商会大厦小区业主委员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协助收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3.2新成立或外来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经县市住建局同意恩施州住建局登记的证明,其余企业提供恩施州住建局公示的物业服务信用评价等级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23-2024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两年的,可提供上一年度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1)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3)在裁判文书网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材料,但以招标人查询核对结果为准。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3.6投标人近三年内履约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不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以招标人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网上
5.3方式:网上获取:持文件获取登记表一份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发放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收到时间为准。
5.4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19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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