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吉林省人民医院 3 号楼安全出口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吉林省人民医院 3 号楼安全出口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 2025-07-28
1、招标条件
“吉林省人民医院 3 号楼安全出口改造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 3 号楼安全出口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DJXSJ2025023
2.2 建设规模:
(1)基本尺寸:钢梯高度约为 17 米,宽度约为 2.8 米,投影长度约 8.1 米。
(2)层数与平台:5 层室外逃生钢梯,每层入户平台长度约 3.1 米,宽度约 2.8 米,面积约 8.68 平方。每层中间平台长度约 2.8 米,宽度 1.6 米,面积约 4.48 平方。
(3)结构与材料:采用钢结构框架,直梯与折返平台相结合的形式。钢柱、钢梁均采用槽钢 [20a,钢板采用 6mm 的花纹板,型钢及钢板均采用 Q235-B 级,钢材之间的连接均为焊接,钢梁与钢柱采用满焊,焊缝厚度为 7mm,踏步板与钢梁采用间断焊,焊缝厚度为 6mm。
2.3 招标范围:
1.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技术规范为准。
2.深化设计:投标人需根据建筑主体结构、周边环境以及相关规范标准,对逃生钢梯进行深化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安全可行。深化设计方案需经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材料采购:负责采购符合技术要求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钢材、踏步板、扶手、栏杆、连接件等。材料采购应遵循优质、环保、耐用的原则,确保材料质量可靠且来源合法。
4.制作加工:在专业工厂内按照深化设计图纸和相关工艺标准进行钢梯的制作加工,保证钢梯的尺寸精度、结构强度和表面质量。制作过程中需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措施,留存制作记录和检验报告。
5.运输:负责将制作完成的钢梯及相关构配件安全、及时地运输至项目现场。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钢梯在运输途中发生变形、损坏等情况。
6.现场安装:在项目现场进行钢梯的安装作业,包括基础施工(如有)、钢梯主体安装、与建筑主体的连接固定、扶手栏杆安装等。安装过程需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施工安全。
7.调试及验收:检查踏步表面的防滑性能,在干燥和潮湿两种条件下进行人员行走测试,确保无滑倒风险。扶手应连续顺滑,高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相关标准要求(一般不低于 1.1m),且在施加一定外力(如 1000N 的水平拉力)时,无松动、变形现象。模拟人员疏散场景,测试疏散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建筑物性质和规模确定,一般每分钟通过人数不少于 40 人),人员能够安全、快速地通过钢梯疏散。疏散过程中,钢梯各部位不应出现阻碍人员通行的情况。
2.4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 1183 号,吉林省人民医院院区内
2.5 计划工期:合同订立后 30 日历日
2.6 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
2.7 最高投标限价:306947.00 元
2.8 保修和售后服务要求:本工程范围内所有项目均保修 2 年。待质保期满,若工程无质量问题,招标人在 30 个工作日内,将质量保证金(无息)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如工程有质量问题,则投标人负责维修,在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后 2 小时做出响应,6 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内完成维修。如投标人不能在约定时限内完成维修,则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此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如质量保证金不足则由投标人另行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1.2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
3.2 公正性要求
3.2.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不允许授权多个委托代理人投标同一项目。
3.3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二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企业资质延续相关事宜的延续公告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 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企业工程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延续申请,相应证书有效期自动作废;3. 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4 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内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并提供廉洁承诺书);
(4)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7 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 3 项。
3.8 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 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 年 -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 年 - 202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9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 [2015] 50 号文件、吉建管 [2018] 12 号文件)。
3.10 投标人申请入近三年(2022 年 —2024 年)在招标和经营活动中应没有违规违纪的记录,否则按废标处理。
4、磋商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材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授权委托书需含有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如需更换被授权人,需出具情况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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