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今日投标/红星林业局公司清水泉民宿功能提升工程
今日投标/红星林业局公司清水泉民宿功能提升工程
(招标编号:ZZ52155GC0458015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红星林业局公司清水泉民宿功能提升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Z52155GC04580157),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伊春森工红星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红星林业局公司清水泉民宿功能提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红星林业局公司清水泉民宿功能提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 1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 1 包:
1.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2)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3)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单位自有人员,需提供企业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及与本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近 3 个月(2025 年 05 月至 2025 年 07 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 “六类人员” 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2 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其中: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标准员 1 人(可兼任),材料员 1 人(可兼任),机械员 1 人(可兼任),劳务员 1 人(可兼任),资料员 1 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参照黑建规 [2023] 2 号文件规定配备。
4.潜在供应商自行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自行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选择:专项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7.如果潜在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07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 ---2025 年 08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 00 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8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 00 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受伊春森工红星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红星林业局公司清水泉民宿功能提升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红星林业局公司清水泉民宿功能提升工程
1.2 项目编号:ZZ52155GC04580157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预算金额:1,235,980.04 元
1.5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红星林业局公司清水泉民宿功能提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1.6 工期:计划工期 78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8 月 14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7 建设地点:伊春市丰林县红星镇清水河林场分公司
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2)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3)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单位自有人员,需提供企业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及与本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近 3 个月(2025 年 05 月至 2025 年 07 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 “六类人员” 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2 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其中: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标准员 1 人(可兼任),材料员 1 人(可兼任),机械员 1 人(可兼任),劳务员 1 人(可兼任),资料员 1 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参照黑建规 [2023] 2 号文件规定配备。
2.4 潜在供应商自行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2.5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自行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选择:专项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2.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2.7 如果潜在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
3.1 时间:2025 年 0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08 月 04 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伊春市
3.3 方式:现场进行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3.4 售价:500 元 / 每套(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08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5 年 08 月 08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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