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关于%平潭海事局大楼防水维修项目
关于%平潭海事局大楼防水维修项目
福建 2025-07-29
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海事局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平潭海事局大楼防水维修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平潭海事局大楼防水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MZCZ02-2025167。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92785.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92785.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4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平潭海事局大楼防水维修项目 1 492785 .00 项 建筑业 否
采购包 1:
(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大楼防水维修 项 元 492785.00 总价 无
( 2)报价明细要求: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大楼防水维修 维修改造 项 元 492785.00 总价 无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适用,按照《转发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闽财购 [2025]1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 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类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特定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具备: ①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 ; ②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特定资格条件 2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含)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并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 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时间: 2025年 7 月 29 日至 2025年 8 月 5 日, (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 7 月 29 日至 2025年 8 月 5 日, (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
7.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 8 月 11 日 上 午 09 : 30 (北京时间)。
10.磋商时间:
2025年 8 月 11 日 上 午 09 : 30 (北京时间)。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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