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今日投标/安清线 (G6511) 安塞至子长段下穿浩吉铁路立交工程、秀延河大桥上跨包西铁路立交工程涉铁专项咨询服务
今日投标/安清线 (G6511) 安塞至子长段下穿浩吉铁路立交工程、秀延河大桥上跨包西铁路立交工程涉铁专项咨询服务
(招标编号:SXTN-2025-008-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清线(G6511)安塞至子长段下穿浩吉铁路立交工程、秀延河大桥上跨包西铁路立交工程涉铁专项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2 万元,招标人为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规模:该项目起点位于安塞区龙安村附近,终点位于子长市吴家寨子。
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安清线(G6511)安塞至子长段下穿浩吉铁路立交工程、秀延河大桥上跨包西铁路立交工程涉铁专项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清线(G6511)安塞至子长段下穿浩吉铁路立交工程、秀延河大桥上跨包西铁路立交工程涉铁专项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安清线(G6511)安塞至子长段下穿浩吉铁路立交工程、秀延河大桥上跨包西铁路立交工程涉铁专项咨询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 5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 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 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 19 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 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1) 29 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19 号;
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 27 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安清线(G6511)安塞至子长段下穿浩吉铁路立交工程、秀延河大桥上跨包西铁路立交工程涉铁专项咨询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单位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铁道行业甲(II)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桥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为本单位人员;
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年(2023 年至 2024 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 “信用中国”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设备,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29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02 日 23 时 59 分
2.获取方式: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本项目要求现场领取磋商文件,请提供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前来购买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2.递交方式:延安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延安市
七、其他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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