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关于%大溪两侧及中岛路环境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大溪两侧及中岛路环境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 2025-07-29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受南澳县云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拟对大溪两侧及中岛路环境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GDSQST2025C07002S
二、采购项目名称
大溪两侧及中岛路环境提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687,545.51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9,152.79 元,暂估价:20,000.00 元)
四、采购数量
1 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大溪两侧及中岛路环境提升项目,687,545.51 元;
2.项目编号:GDSQST2025C07002S;
3.采购项目品目:其它工程;
4.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详见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预算审核报告》及中园懿艺设计有限公司出具施工图纸;
5.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 “用户需求书”;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粤财采购〔2019〕1 号);
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部)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部)授权的,总公司(总部)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 2024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材料或财务报表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 年 1 月 1 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遣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10.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七、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 年 7 月 30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5 日期间(每天 9:00 至 12:00,14:3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方式: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 2025 年 7 月 30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5 日期间(每天 9:00 至 12:00,14:3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 / 套,售后不退(免费提供纸质文件,请自备 U 盘拷贝电子文档 )。
3.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12 日 14 时 45 分
九、磋商时间
2025 年 8 月 12 日 14 时 45 分
十、公告期限
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热点信息
-
关于%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引龙河农场有限公司浅埋滴灌水肥一体化项目一标段黑龙江省 2025-07-29 ...
-
关于%中欧班列成都集结中心(眉山辅港)场站及港区提能升级项目一标段(EPC)劳务分包投标邀请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