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最新:河南省安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挥发性有机物(VOC)组分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2025年最新:河南省安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挥发性有机物(VOC)组分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河南省 2025-02-05
招标人
河南省安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1.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CG2025-7号
1.2.项目名称:河南省安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挥发性有机物(VOC)组分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48万元
1.5 采购需求:河南省安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挥发性有机物(VOC)组分站第三方运维服务,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服务要求”。
1.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1年
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资格要求。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3.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5年02月06日—2025年0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3方式:现场报名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
☆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09时30分。
5.《响应文件》开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2月17日09时30分。
6.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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