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长春市燃气管网设施改造项目一带气连接钢管件招标招标公告
长春市燃气管网设施改造项目一带气连接钢管件招标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长春市燃气管网设施改造项目一带气连接钢管件招标,采购人为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ZB2025-57
2.项目名称:长春市燃气管网设施改造项目-带气连接钢管件招标
3.供货地点:长春市。
4.采购内容:货物的制造、供应、运输、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
5.入围年限:3年。
6.供应商入围数量:1家。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有相应能力。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2.2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4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3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或免缴 纳证明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2.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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