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云南红塔银行文山分行 2025 年业务外拓交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红塔银行文山分行 2025 年业务外拓交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省 2025-08-05
1. 招标条件
云南红塔银行文山分行 2025 年业务外拓交通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 项目名称:云南红塔银行文山分行 2025 年业务外拓交通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20250117GZR25X1A920002
2.3 招标范围:因云南红塔银行文山分行 2025 年 - 2026 年开展烟农、烟商业务须从文山州资质(或服务)能及的到达到达的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同时确保外出人员的交通安全,招标人计划采购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单位为烟农业务外拓提供常规款及时用车服务。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服务需求”。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预算(含税):¥32.00 万元,最终以实际提供服务的出车天数和出车数量及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在项目预算金额范围内据实结算(在服务期限内,合同总金额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早于合同终止日,则按合同总金额实际执行完毕之日作为合同终止日期)。
2.7 服务质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人的有关规定规范及要求。
2.8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文山州内各县乡镇村。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相关部门规定的营运证明文件。
3.3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组的驾驶人员,须持有有效驾驶证(C 证及以上),年龄在 50 周岁(含 5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驾龄满 3 年及以上且无重大事故(在投标文件中须有效的驾驶证明等材料及无重大事故的书面承诺)。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2 年之后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3.5 投标人自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6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查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其特定期间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判决书中生效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其特定期间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发布 “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 “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查询确认)。
3.9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一:凡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于 2025 年 08 月 06 日至 2025 年 08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文件费汇款凭证(公对公转账)以及发票开票信息(注明开具普通发票 / 专用发票)、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2025 年 08 月 06 日至 2025 年 08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发送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00 元(如需邮寄,邮费到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 08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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