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维保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维保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维保服务的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8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TP-JSRB202507028L1
2、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维保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类型:服务
5、采购需求: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维保,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预算:34万元
7、服务期限: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供应商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依法缴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南京”网站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法
1、时间: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8日,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5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工本费:100元人民币每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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