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资讯: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JLYS-2025022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350000元
1.5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止。
1.6采购需求: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品种详见下表(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1.7质量标准: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8供货时间:供货商按照甲方订货需求定时配送到指定位置(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9供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2.3.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食品销售经营者)。
2.4.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2.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箱获取。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具体采购内容预算金额肉类、鱼虾类、蔬菜瓜果类、蛋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类、豆类、粮油面、调料、预包装约350000元食品等(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食品销售经营者);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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