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天津银行新建智能数字人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银行新建智能数字人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T-TB-2025-109)
项目地区:天津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银行新建智能数字人平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9.6 万元(含税),招标人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银行新建智能数字人平台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天津银行新建智能数字人平台项目,内容为:构建全行级虚拟数字人形象,覆盖智能客服、业务办理、视频制作等多种核心场景,实现 “拟人化交互、智能化服务、集约化运营”,推动客户体验升级、业务效率提升与数字化转型加速。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服务期限:自接到到货通知起 10 日内交付该软件,6 个月内达到上线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001)天津银行新建智能数字人平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制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 “企业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 “执业许可证”;
●投标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 “登记证书”;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身份证明;
2. 若投标人不是产品生产厂商,须提供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原厂授权文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商须提供本项目所投产品的自有品牌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 1 个月以内(指银行的签章或签发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的接收方为投标人或投标机构代理机构);
4. 投标人须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个人所得税除外)和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材料;注:纳税说明: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说明材料,②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③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社保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金应提供社会保险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证明;
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算;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6. 参加开标会要求: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②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截至评之日本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8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或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 / 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8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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