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西安市第十一中学食堂自主经营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第十一中学食堂自主经营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MY-ZBDL-2025-05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第十一中学食堂自主经营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市第十一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市第十一中学食堂自主经营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市第十一中学食堂自主经营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市第十一中学食堂自主经营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
)及附注或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妻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及印花税除外),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及截图)
6.投标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本单位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到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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