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台北连云港神特新材料可移动式光伏发电及美多利中小企业园可移动式光伏项目采购光伏组件项目招标公告
台北连云港神特新材料可移动式光伏发电及美多利中小企业园可移动式光伏项目采购光伏组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ZX20250702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台北连云港神特新材料可移动式光伏发电及美多利中小企业园可移动式光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710616.93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台北连云港神特新材料可移动式光伏发电及美多利中小企业园可移动式光伏项目采购光伏组件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运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2.3交货期:2025年09月07日之前到货。
2.4招标控制价:1998060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5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规模:台北连云港神特新材料可移动式光伏发电及美多利中小企业园可移动式光伏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台北连云港神特新材料可移动式光伏发电及美多利中小企业园可移动式光伏项目采购光伏组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 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 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证明其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承诺书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2020)2号、〔2021〕5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2019)3号、〔2020〕3号、(2021)3号、〔2021〕5号文、(2022)17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予投标。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5)不得存在的情形: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④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台北连云港神特新材料可移动式光伏发电及美多利中小企业园可移动式光伏项目采购光伏组件项目: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经营状况良好承诺书;
(4)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承诺书为准);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为准。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提供的复印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07 08:30到2025-08-14 17:30
获取方式:前往现场参加投标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或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8-28 10:0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U盘1份))。报名需提供以下3项资料(数量:1份):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加盖公章);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8-28 1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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