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衡南县彭飞文化武术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衡南县彭飞文化武术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
一、招标条件
本衡南县彭飞文化武术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衡南县彭飞文化武术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衡南县彭飞文化武术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1食用油、大米、米粉、面食、肉类(含猪肉、牛肉、羊肉、驴肉)、水产、禽类(鸡肉、鸭肉)、豆制品;(002)包2调味品、干货、蛋类、蔬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1食用油、大米、米粉、面食、肉类(含猪肉、牛肉、羊肉、驴肉)、水产、禽类(鸡肉、鸭肉)、豆制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002包2调味品、干货、蛋类、蔬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9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衡阳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衡南县彭飞文化武术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GDHCHY-2025-042
3.预算及控制价:预算仅为往年估算金额(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采购为准),其中包1食用油、大米、米粉、面食、肉类(含猪肉、牛肉、羊肉、驴肉)水产、禽类(鸡肉、鸭肉)、豆制品约为45万/年;包2调味品、干货、蛋类、蔬菜约为30万/年。以上2个包合计约为75万/年,二年总计约为150万元。控制价(最高上限值)为当地市场综合零售价的98%,投标人不得高于此折扣率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以上金额是参照招标人上年度发生的配送金额进行的估算,最终结算 金额为实际配送数量*当地市场综合零售价(综合零售价如高于供应商报价金额以供应商报价金额为准)*中标报价折扣率。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配送食 材清单,每月1、15日分别向招标人提供食材市场价格报价清单(报价清单应包含配送所需食材的品牌、规格和型号)。招标人将建立定期询价机制,成立食 材询价小组负责定期到家佳旺、流一超市、向阳农贸市场等周边市场询价,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采购,所有食材配送的品牌、规格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严禁配送《衡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的产品,并按招标人指定的时间配送到指定地点。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间学校委派相关部门人员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根据县教育局颁发的《衡南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管理办法》为依据),实行供应商评价与退出机制。若中途服务未到期,中标公司 符合退出机制要求,学校可终止供货资格,并重新启动招标程序。
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招标项目预算的1%;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3.在本地具有符合要求的生产或经营场地,拥有食品安全检测及相应的配送能力。
4.为学校提供劳务服务方与食品原辅材料供货方不得为同一主体或相关利益人。
5.近一年食品抽检不合格、近两年被相关部门处罚三次以上、近三年被判定为失信企业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
6.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且所供食材为非转基因产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请你方于2025年8月8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此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项至第(6)项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其书面承诺原件(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企业单位的由法人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由授权委托人递交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的还应提 供企业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务合同:非法人组织的应由经营者递交身份证明材料;
(5)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注: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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