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南越文王墓保护设施提升项目”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项目公告
“南越文王墓保护设施提升项目”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项目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越文王基保护设施提升项目”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5.959649万元,招标人为南越王博物院(西汉南越国史研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越文王墓保护设施提升项目”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避选项目,详见避选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越文王墓保护设施提升项目”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进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越文王墓保护设施提升项目”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莲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或有效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函或有效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或有效证明。
(5)参加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执行)。
2、本项目允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同时提供①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总公司公章的由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投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供应商应同时具备的资格: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为下列任一类别:古文化遗址保护:古遗址古墓葬保护或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保护);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已纳入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修缮工程定点供应商库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的证明材料)。
4、评审委员会于评审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目中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查询结果均无不良信用记录(如曾有失信记录已失效但网站信息未能及时更新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否则,评审委员会仍将以评审时查询的结果为准)。
5、评审委员会于评审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对供应商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显示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遴选活动的记录名单。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查询结果均无不良信用记录(如曾有失信记录已失效,但网站信息未能及时更新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否则,评审委员会仍将以评审时查询的结果为准)。
6、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8日到2025年08月14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1)潜在供应商须在本公告列明的遴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将《文件发售登记表》及遴选文 件发售费用的银行转账凭证以邮件形式发送给遴选咨询机构,并应及时通知遴选咨询机构。(2)遴选咨询机构在收到潜在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发售登记表》及确认费用到账后,向潜在供应商发放遴选文件,此时,潜在供应商方具有投标资格(如在本公告列明的遴选文件获取时间的最后期限之外向遴选咨询机构提交《文件发售登记表》或缴费到账的,该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遴选文件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遴选咨询机构仅接受以公对公转账形式的缴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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