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有关2025年度:梅河口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一标段)
有关2025年度:梅河口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一标段)
(招标编号:JLZC-2025-0805-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梅河口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一标段)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94 万元,招标人为梅河口市育才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材采购及配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河口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梅河口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一标段))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 (2022) 478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 号)文件。
3.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2 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 2024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 年以后新成立企业需提供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投标文件内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3.3 供应商需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3.7 供应商在中标后必须进入民生鲜采购平台。
·3.8 付款方式:本项目按月合同额进行支付,每月结一次账,提供正规税务发票、每日副食消耗清单。
·3.9 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供应商需向牵头学校缴纳 10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汇兑或银行保函均可。
·3.10 交货要求: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时间和地点按时按地送达,因食堂需要加工时间,食材送达时间每天最晚不能超过 7 时 30 分。所有品项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我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3.11 配送要求:严格按照各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宗食材采购计划进行配送,食材质量与食谱带量相符,要有符合市监部门审核通过的专业冷链运输车辆且全程冷链运输,要严格执行日进日出等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11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5 年 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休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吉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吉林
七、其他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梅河口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一标段) 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9 月 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C-2025-0805-1;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一标段);
·预算金额:10940000.0,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不得超过折扣系数 100%,(以梅河口市农贸市场实时价格为基准,用折扣率报价)(注中标后同类商品在没有涨价时,供应商不得自行涨价,违反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供货范围学校:标段牵头学校范围学校注:牵头学校、范围学校均需供货。
i.育才中学
ii.第五实验小学
iii.博雅实验学校
iv.育红小学
v.朝鲜族小学
vi.特殊教育学校
·简要技术要求和服务需求:食材采购及配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供货期:三年,每年一签,由学校进行年终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标准执行;
·注:双方共同协商拟订评价和退出机制,双方共同准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 (2022) 478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 号)文件。
3.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2 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 2024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 年以后新成立企业需提供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投标文件内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3.3 供应商需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3.7 供应商在中标后必须进入民生鲜采购平台。
·3.8 付款方式:本项目按月合同额进行支付,每月结一次账,提供正规税务发票、每日副食消耗清单。
·3.9 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供应商需向牵头学校缴纳 10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汇兑或银行保函均可。
·3.10 交货要求: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时间和地点按时按地送达,因食堂需要加工时间,食材送达时间每天最晚不能超过 7 时 30 分。所有品项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我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3.11 配送要求:严格按照各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宗食材采购计划进行配送,食材质量与食谱带量相符,要有符合市监部门审核通过的专业冷链运输车辆且全程冷链运输,要严格执行日进日出等相关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 年 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休息);
·地点:吉林;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登记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i.营业执照副本;
ii.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iii.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适用);
iv.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v.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vi.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vii.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 2024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 年以后新成立企业需提供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售价:5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 年 9 月 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100000 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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